南京财经大学关工委:关于完善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

发布者:朱炜发布时间:2018-04-23浏览:1357

各有关部门、二级关工委: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建设,根据《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苏教财〔200957号、苏财教〔200914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完善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部门、学院要继续认真学习并切实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按照《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条例》(中关工委〔200827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关工委建设及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参与和支持关工委的工作。

二、各学院、部门党政领导要认真重视关工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本部门退休老同志人才资源优势,组织引导退休老同志积极主动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为学校人才培养贡献才智和力量。

三、学校将校关工委履行职能所必需的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的年度预算,予以保障,以保证开展相关工作的基本需求。也可以接受社会捐赠,根据资助者的意愿,用于资助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四、学校党委将关工委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校党政领导定期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和研究工作。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解决关工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学校要发挥和保护好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老同志的积极性。对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且坚持日常工作的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和因工作需要聘用为关工委秘书处秘书的离退休老同志给予适当补助,标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二级关工委和离退休老同志、“五老”志愿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各二级关工委担任副主任并坚持日常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的补助及标准,由各二级学院(部门)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一般由退下来的厅局级老同志担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身体条件许可,且本人自愿。二级关工委副主任,由各二级学院(部门)自行选聘。

六、校关工委要加强领导班子及日常办事机构建设,加强对二级关工委的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不断开创我校关工委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