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委发〔2010〕5号 关于成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朱炜发布时间:2010-11-25浏览:92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
   为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关工委和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的要求,高校凡条件具备的学院均应设立和健全二级关工委组织。经研究,现将我校关于成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学院关工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已有5名左右离退休教师、干部(含退居二线)的学院,均应成立二级学院关工委。
   二、学院关工委主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退休教师或干部、教务秘书、团委书记等任委员。关工委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学院关工委的工作任务是,组织学院离退休老同志,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根据校关工委的工作要求,配合参与有关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参与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有条件的可担任班主任工作,与青年教师开展结对交流活动,协助做好有关党建辅导工作等。
   四、请各学院在12月3日前,将学院关工委人员组成名单报送校离退休工作管理处(ltxbgs@xznu.edu.cn ),以便汇总发布。


徐州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0年11月25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 关心下一代 通知

中共徐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25日印发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