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委发〔2011〕5号 关于推进二级关工委工作的意见

发布者:朱炜发布时间:2011-12-28浏览:870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教党〔2010〕51号)以及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苏教关〔2011〕2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校二级关工委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健全二级关工委领导班子
  对于二级关工委领导班子组建的要求,在下发的《关于成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关工委〔2010〕5号)中已予以明确。到目前为止,全校大部分学院成立了二级关工委,但少数学院由于离退休老同志人数较少,尚未组建二级关工委。针对这一现状,有关学院可以在全校范围内(重点是机关)聘请相关离退休老同志充实组建。为了加强校、院关工委的联系,在二级关工委中,应确定一名委员为联络员。
  二级关工委领导班子组建后,要根据领导班子变动、干部调整和干部教师退休等情况,及时调整组成人员。
  二、加强对二级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根据苏教党〔2010〕51号文件:“要切实把关工委工作纳入党政工作运行轨道,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实现常态化。要把关工委工作与本单位其他工作统筹安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一起考核,并作为奖惩重要内容”的要求,学院领导要提高对关工委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把关工委工作列入党政工作计划,进行部署、检查、总结和考核,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抓好,实现关工委工作的常态化。
  三、搭建二级关工委工作平台
  二级关工委应遵照“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搭建工作平台,积极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老同志在政治威望、经验、亲情、学术等优势,在学院党政支持下,搭建如兼职组织员、兼职辅导员、学风督导、心理咨询、社团顾问、就业指导、帮困助学等平台(载体),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作用。
  四、加强二级关工委自身建设
  要加强二级关工委领导班子的学习,着力研究新形势下关工委工作的新思路、新特点,按照本单位党政交办的课题,抓住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创新工作举措,努力形成二级关工委工作的特色。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委会,学习传达上级关工委文件及会议精神,讨论并审议工作计划、总结和交流情况;建立“两簿”,做好有关资料的汇集,即会议记录簿和关工委活动记录簿。在活动记录中特别要明确时间、地点、主持人、主讲人、活动内容、参加对象及人次等有关内容。二级关工委的组织机构、工作计划和总结应报校关工委备案。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
  在校离退处设立关工委网页和关工委电子邮箱,目的是为各二级关工委提供交流经验和各种信息的平台,加强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二级关工委要及时报道开展工作的情况,介绍体会和经验,进一步推动关工委工作。稿件发至关工委电子邮箱ltxbgs@xzn.edu.cn


主题词:关心下一代工作 意见

中共徐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28日印发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