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关委〔2016〕2号 关于2016年“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评审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朱炜发布时间:2016-02-26浏览:739

各市教育局(系统)关工委,各高等学校关工委: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2016年工作要点,我委今年继续开展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工作重点

    “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的奖励对象为:在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考核合格的基础上,不失时机抓好巩固提高工作,在进一步加强关工委基层建设,充分发挥现职党政领导主导作用、离退休老同志主体作用、日常工作团队关键作用,充分发挥在职委员单位作用,以及在关工委特色品牌建设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且未获过此奖项的市、县(市、区)教育局(系统)关工委或高校关工委。

  今年评审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要以建立健全五个机制和基层考核机制为考核重点,强调在抓好本级关工委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工作的同时,稳步推进中小学校和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常态化建设。

二、活动安排

    1.普教系统先由省辖市教育局(系统)关工委在深入了解情况,客观分析评估,严格把关的基础上确定本市申报推荐名单,相关申报主体准备申报材料,由市里集中向省报送材料。高等学校关工委自行向省申报。申报工作于630日结束。

    2.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在第三季度分别组织普教系统和高等学校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进行必要审核,年底前公布获奖名单、颁奖。

    3.2014年度和2015年度获得过此奖项的单位要按照今年评审考核重点要求回头看,抓好整改,确保质量。我委将组织调研组了解情况,对达到要求的单位,与本年度的获奖单位同时颁发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奖牌。

三、申报材料要求

  每个申报单位提供一套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表(纸质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稿)、②证明材料(纸质一组,少而精,可复印,评审后退还)。

  纸质申报材料邮寄:邮编210024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504室关工委秘书处崔定友,电话025-83335584


    附件: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精品教育项目”申报表.doc


  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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